第一條 ××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 (以下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之關系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得以“××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 第三條 乙方為本事業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約締結同時,乙方應交付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 乙方于簽約后,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布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辦理。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一)甲方對于乙方所屬的編制區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二)甲方應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三)甲方對于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鑒及建議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業績。 (四)甲方應制造或開發采購商品及營業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五)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的約定事項: (一)應遵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的一切決議事項。 (二)每月至少應提撥1萬元以上的費用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此項活動并應交由甲方執行。 (三)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商品、物品達1萬元以上。 (四)應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給甲方。 (五)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向甲方報備,以不破壞整體企業形象為原則。 (六)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營業地點變更,代表人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九條 本合約解除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約在甲、乙雙方相互信賴與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對于本合約所訂事項亦應以善意方式予以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及甲方研訂。 第十一條 以上本合約諸條款,應相互確認而不能有所指責或不履行。本合約自甲乙兩方簽約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發給乙方下列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并遵守。 (一)××連鎖機構組織章程。 (二)經營決策委員辦事章程及議事規程。 (三)××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 本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連鎖權授予者:××企業公司所屬××連鎖機構 代 表 人: 地 址: 身份證編號: (乙方)連鎖權授予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證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