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大致正確,組織必須充滿活力。組織活力是企業戰略能有效推進,實現持續商業成功的保障。
那么如何分好錢呢?
分錢首先是要看錢是誰賺來的?
華為在早些年寫《華為基本法》的時候就研究過這個問題,結論是勞動、知識、企業家、資本創造了華為的全部價值。
組織最直接的激活方式,其實是分錢,也就是通過薪酬、獎金、股權來激活。價值需要創造,也需要來分配。
那么如何分配更加哲學呢?
其實早在200年前的中國山西平遙的票號,日升昌就發明了“股奉制”!俺鲑Y者為銀股,出力者為身股”,實現了“人銀俸股,東伙同心”,把伙計都轉變成了東家,大家都成了利益共同體,目標都是票號的商業成功。
只有把擁有特殊技術和管理技能的關鍵人才吸納為事業合伙人,建立利益和命運共同體,才能激發出足夠的活力。
華為在創辦之初就仔細討論過價值分配和股權機制。經過多年的持續迭代優化,形成了員工回報,和股東回報的比例是3:1的價值分配比例。體現了以客戶為中心,以奮斗者為本的企業文化與持續發展思路。
在股權分配方面,華為的員工滿足一定條件之后,可以出資購買虛擬受限股,擁有分紅權與投票權,但無法轉讓。
一旦員工在法定退休前離開,華為則以凈資產的價格回收,不管股份如何稀釋,創始人都會保留一票否決權。
后來學華為在很多企業中,有一些企業做了一些進一步的試用和改進。不是分公司的股份,而是所在最小的經營單元內直接開放20%的股權給管理者,交錢者入伙,以合伙人的方式共同創業,收益和風險的共擔。
一般我們發現做好了這一點的企業,大多數在行業內都所向披靡。
來源:喬諾之聲;作者:梁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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