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民法典》下企業靈活用工、勞務派遣用工、外包用工合規管理、退休返聘、實習管理、雙重用工、社保、工傷實操應對策略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靈活性問題,是現行新形勢下的焦點和著力方向,同時也一直是企業用工管理中的一項重要訴求,這在經濟下行與企業關停并轉多發下的當下環境尤其如此。
然而,靈活用工的另一面卻是不同層次勞動立法對企業自主管理權的限制。且不論這種限制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作為管理者的用人單位不得不接受“戴著鐐銬跳舞”的現實。因此,“隨心所欲不逾矩”,并非是對規則的無視或任意突破,而是需要在懂法、守法的前提下靈活運用法律。
本專欄,聚焦于企業用工管理的靈活性問題,從人員配置到戰略調整,并重點關注用工過程中的靈活管理,提供一攬子的靈活用工策略,幫助企業在新的經濟環境下完善管理、提升效能。
培訓內容:
專題一:新法下:勞務派遣新規與企業應對
1、《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勞務派遣暫行隊形》的出臺背景及其對企業使用勞務派遣有何影響?
2、“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如何界定?企業如何調整現有的崗位設置或人員使用?
3、“同工同酬”的具體含義是什么?同工同酬還是同崗同酬?同工同酬所追求的價值目標與企業管理之間的沖突如何處理?
4、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如何確定?“大限”已到,企業該如何應對?
5、業務外包是用工方式嗎?業務外包與勞務派遣有什么區別?“假外包、真派遣”有何法律風險?如何防范“假外包、真派遣”?
6、勞務派遣中連帶責任是怎樣的?如何降低連帶責任風險?
7、勞務派遣用工模式,有何利弊,利大還是弊大?
8、勞務派遣合作協議必須注意的風險細節有哪些?
9、新法下勞務派遣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10、派遣工“第三簽”時,能否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1、哪些崗位可以使用派遣工,輔助性、臨時性、替代性如何理解與操作?
12、新規定對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規避同工同酬風險?
13、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能否異地參保?
14、用工單位如何行使對派遣員工的退還或退換權?
15、如何處理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
16、怎樣規定派遣員工的辭職程序和離職責任?
17、部分勞務公司很可能面臨關閉停業,原來的派遣工的勞動關系如何處理?
18、業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本質區別有哪些?
19、如何篩選承包方,需考察哪些細節要點?
20、用工單位如何應對派遣合作爭議和勞動爭議?
專題二:業務外包競爭優勢運用
1、什么是業務外包
2、業務外包的主要種類有哪些
3、企業為什么要實施業務外包
4、業務外包戰略意義
5、選擇合適的外包對象和范圍
6、業務外包的關注點
7、商業秘密泄露風險
8、制定和簽署外包合同的注意事項
9、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涉稅處理的理解
專題三:人力資源外包戰略布局與操作管理
1、什么是人力資源外包
2、人力資源外包的源起、現狀及未來趨勢探析
3、人力資源外包的戰略價值
4、業務外包與人力資源外包的區別
5、財稅47文中提及的人力資源外包
6、經濟“寒冬”中人力資源外包業獨自“花”開
(1)企業擁有HR部門為什么也需要人力資源外包
(2)“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只能這樣做了!
7、人力資源外包的主要工作
8、人力資源外包
9、目前企業HR面臨的挑戰與HR外包具體優勢分析
10、人力資源管理活動適合外包或部分外包
專題四:實習生風險管理集鑒
1、企業招實習生的目的
2、如何界定實習生
(1)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2)從“富士康實習事件”說“加班四大禁區”
3、教學型實習
4、勤工儉學型實習
5、就業型實習
(1)實習生與單位之間能否建立勞動關系
(2)在校學生以就業為目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間形成的是勞動關系
(3)最高法院:即將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在一定條件下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最高院公報:學生實習期間發生“工傷”怎么處理
6、見習跟實習有什么區別
(1)實習與見習的區別-見習是什么意思
(2)欲降成本只簽見習,法院判賠雙倍工資
7、企業與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需要注意的風險
(1)三方協議有什么利弊,對應屆生來說?
專題五:退休返聘人員管理
1、退休返聘定義
2、退休返聘協議法律要求
(1)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只享有勞動關系終止權,而非自動解除權
(2)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導致員工退休后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該賠!
(3)公司終止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員工勞動合同要不要賠錢
(4)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作認定勞動關系真的好嗎?
3、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屬于勞動關系?
(1)山東高院判決:76歲高齡仍可建立勞動關系!
(2)北京首例“超齡”工傷案終獲賠償
(3)62歲員工在工作時摔倒身亡,廣東高院:不能認工傷
(4)人社部:達到退休年齡后繼續就業不屬于勞動關系
(5)最高院:達到退休年齡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仍屬于勞動關系
4、退休返聘工資納稅是如何規定的
專題六:雙重勞動關系風險運籌
1、雙重勞動關系
(1)用人單位默認雙重勞動關系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2)法律未規定雙重勞動關系違法,被辭退應獲補償
(3)用人單位“不知情”已建立的雙重勞動關系如何處理?
2、雙重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1)內退人員可以與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2)聘用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內退職工為勞動關系
(3)待崗期間的兼職行為到底應屬于勞務關系還是勞動關系呢?
(4)下崗未解除合同再就業又簽新合同,雙重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5)雙重勞動關系
(6)雙重勞動關系權益如何維護
(7)雙重勞動關系會存在哪些風險
(8)最高院公報:雙重勞動關系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3、多重勞動關系之司法判決
(1)三家公司混同用工,被判決連帶責任,賠償員工83萬
(2)混合用工中的勞動關系認定標準與路徑:誰受益就是誰用工
(3)人格混同引發“多重勞動關系”視域下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研究
(4)境內外多重勞動關系問題探析
4、證書掛靠有什么風險?
(1)建筑行業的證書的都是金飯碗
(2)證書掛靠的本質是什么
(3)職業資格人證分離,證書“吃空餉掛靠一年掙數萬”
(4)證件掛靠中的勞動關系認定
(5)住建部剛剛通報多人跨省掛證
(6)掛證終結!住建部等七部委“掛證”專項整治下月開始!
(7)重點檢查社保!
專題七:《社會保險法》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分析解讀
1、符合哪些條件的個人可以領取養老金?
2、我國關于職工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3、企業“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齡如何認定?
4、職工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辦理“病退”?
5、辦理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6、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滿15年,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7、單位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8、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9、個人跨地區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可以隨個人轉移嗎?
10、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哪里領取待遇?
1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可否提前支取?
12、企業除名決定未送給職工能生效嗎?
13、職工檔案丟失用人單位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4、檔案被弄丟無法辦退休領養老金怎么辦?
15、職工退休后與企業的關系如何處理?
16、如何處理職工退休后發生待遇水平糾紛?
17、個人死亡后個人帳戶的余額是否可以繼承?
18、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傷殘的,其遺屬或本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9、職工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遺屬只能選擇其中的一項嗎?
20、死亡職工遺屬的范圍如何確定?
21、未按實際工資數額繳費算不算“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2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社保折現”有效嗎?
23、員工承諾不交社保后反悔,能要經濟補償金嗎?
24、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有追訴時效嗎?
25、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受2年查處時效限制嗎?
專題八:《社會保險法》下的工傷保險分析解讀
1、上班途中騎車自己摔倒算工傷嗎?
2、因職工本人操作失誤造成的傷亡算工傷嗎?
3、工間休息抽煙引發火災受傷是不是工傷?
4、勞動者在工作中上廁所受傷是否算工傷?
5、員工與同事因工作互毆受傷是不是工傷?
6、下班后去食堂途中摔傷是不是工傷?
7、員工在公司組織的旅游活動中受傷是不是工傷?
8、參加公司年終聚餐喝酒窒息死亡是工傷嗎?
9、下班后在單位浴室洗澡被同事撞倒摔傷屬于工傷嗎?
10、公司經理上班途中遭員工報復受傷屬于工傷嗎?
11、外出學習在休息場所受傷是不是工傷?
12、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可否獲得工傷賠償?
13、因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遭遇事故獲得民事賠償后,還能要求工傷賠償嗎?
14、上班途中雨雪路滑摔成骨折是不是工傷?
15、騎車下班途中撞上狗受傷是不是工傷?
16、員工早退路上出車禍是不是工傷?
17、員工上班途中被地鐵門夾傷是不是工傷?
18、社保部門能否以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為由不予認定工傷?
19、員工上班時突發疾病,回家后48小時內死亡是否屬于工傷?
20、職工因醉酒在上下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
21、公司和職工如何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22、工傷保險費用包括哪些?哪些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的?
23、工傷職工能享受的的待遇都包括哪些?
24、協議約定的賠償金額明顯低于工傷保險待遇有效嗎?
25、單位能用商業保險賠償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嗎?
二、研修時間地點
2024年06月11日至06月14日 長沙市
2024年06月18日至06月21日 重慶市
2024年06月25日至06月28日 貴陽市
2024年07月09日至07月12日 濟南市
2024年07月16日至07月19日 蘭州市
2024年07月23日至07月26日 武漢市
2024年08月06日至08月09日 青島市
2024年08月13日至08月16日 呼和浩特
2024年08月20日至08月23日 銀川市
2024年08月27日至08月30日 西安市
2024年09月10日至09月13日 哈爾濱
2024年09月17日至09月20日 武漢市
2024年09月24日至09月27日 北京市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 合肥市
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長沙市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01日 廈門市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天津市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南寧市
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 廣州市
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太原市
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 濟南市
三、培訓對象
各企事業單位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人力副總及相關人員;企業人力資源部、法律事務部、風險管理部、紀檢部門等相關負責人;律師事務所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法律從業者等。各有關企事業單位黨群工作部、綜合管理部、人事部(處)、勞資部(處)、行政辦公室、財務部(處),各類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及相關人員;各科研、院校從事勞動合同法及人力資源研究的專業人士;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工會組織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
四、主講老師
講師以實際到場為準、學術風格各不相同。邀請相關資深專家、知名教授圍繞主題授課,突出實用性和案例分析,并安排時間組織現場交流、專家答疑等。
五、報名辦法及費用
A類收費:3800元/人(講師費、講義資料、咨詢費、發票);
B類收費:4800元/人(含講師費、資料、咨詢費、發票。報考費、服務費、郵寄費)。
文件發放范圍有限,請收到文件后轉發給相關部門或人員,統一組織人員參加的單位,給予優惠。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報名咨詢】
聯系電話: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聯 系 人:李先生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