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排】2024年6月22-23日(周末2天1晚) 杭州
【培訓費用】4800元/人(培訓費、場地費、課件資料費、中餐、現場咨詢、水果茶點)
【培訓對象】
·各企事業單位董事長、總經理、副總、財務總監、財務經理、主管會計等財稅相關人員
·各省、市、區、縣稅務局、會計事務所、稅務所、律師事務所、財稅咨詢公司和代記賬公司負責人員及財稅相關人員
【培訓講師】葉永青
上海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注冊會計師、律師。原德勤上海的合伙人,現任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還擔任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等多個知名高校的校外導師。葉永青律師專注于、稅務合規、中國稅收、國際稅收、境內外重組并購、稅務咨詢與籌劃、稅務爭議解決、轉讓定價及私人財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事務。2017年被《亞太地區法律500強》評選為中國稅務領域“領先律師”,被《錢伯斯》評選為中國稅務領域“最受認可律師”。
【課程背景】
了解歷史、建立邏輯、探究案例,從這三個方面去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結合不同行業的具體情況,能夠為虛開的整體風險管理提供新的視角,為未來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特別是在金稅四期以數治稅的邏輯下構建新的合規管理思路從初步防范到最終風險的應對提供素材和基礎。最終,通過案例的法律化思考,建立與稅務機關之間更為良性的稅收管理體系。
稅務機關或許是近幾年最為忙碌的國家機關之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國地稅合并、個人所得稅改革、增值稅改革、減稅降負、影視行業稅務檢查、“打虛打騙”等一系列熱點、焦點事件,使得稅務機關始終處于聚光燈下,中國成為全球稅改浪潮的引領者;同時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稅務機關征管方式正在悄然發生大幅轉變,納稅人不光需要面對政策環境之“新”,還需要面對稅收監管之“新”。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納稅人,均已置身于已然開啟的稅務新時代,新時代中稅務爭議解決方面同樣呈現出諸多新的變化,此種背景下,納稅人有必要充分認知征管形勢,積極應對環境變化,對稅務爭議解決方面的基本事項有所了解和認知,才能有效降低稅務爭議發生的可能,并在稅務爭議出現時迅速而有效的應對。
【課程大綱】
一、我國發票管理制度的建立
1、交易稅收管理的實質
2、我國發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歷史沿革
3、我國發票管理制度的擴張—以票控稅的基礎邏輯
4、我國發票管理的困境—自我矛盾和現實需求
二、行政法視角下的發票管理制度
1、發票管理的環節和行政行為性質認定—從增值稅管理說開去
2、發票管理中的行政處罰行為—停票行為是什么
3、發票管理中的事實認定和行政管理—也談第三人的法律關系
4、發票電子化對行政行為認定的影響—停售和收繳發票的問題
三、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問題(典型案例辨析)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關系認定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政法律責任—處罰、稅收責任和信用管理邊界
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刑事規制—行政法和刑事關系的銜接問題
4、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若干典型案例辨析—靈活用工等
四、新司法解釋下的虛開增值稅發票
1、虛開增值書專用發票的刑事定罪邏輯和變遷—刑事辯護的若干要點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最終界定和爭議—稅款損失和計算
3、虛開普通發票的界定
4、若干刑事罪名的比較和辨析
五、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合規管理與合規體系建設
1、以虛開的管理為核心進行合規體系建設—供應商管理和信息監控
2、虛開發票的合規體系構建邏輯—金稅四期的影響和應對
3、刑事合規不起訴—納稅合規和責任落實
4、企業稅務合規體系建設與風險管控
六、互動答疑,葉老師團隊真實案例分享
【報名咨詢】
聯系電話:010-62258232 62278113 13718601312 13120125786
聯 系 人:李先生 陳小姐